唯一的IPv4地址的供应几乎已经耗尽。然而,关于拥有IP地址的权利的争论仍未解决。全世界只有少数几个法院案件涉及到IP地址的所有权。因此,这个问题仍然不明确。
区域互联网注册机构(RIRs)和希望对分配给他们的IP地址行使自己的产权的组织之间存在着冲突。这些组织包括企业、大学和机构。
本帖旨在探讨与IP地址所有权有关的挑战,并评估拥有IP地址所有权的好处。
遗留与非遗留的IP地址
IPv4,即今天最广泛使用的IP地址版本,是在1981年开发的。在互联网结构正式形成之前,互联网号码分配机构(IANA)分配IP地址,没有合同或使用限制。
IANA和这些IP地址的接收者之间没有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这些在IANA推出正式协议之前发布的IP地址,被称为传统的IP地址。目前使用的IPv4地址中约有45%是遗留IP地址。尽管IPv4地址已经耗尽,但这些遗留地址中的大部分目前都没有使用。
关于IP地址的使用和所有权的既定规范始于RIRs的形成。RIRs制定了关于如何使用和转让IP地址的政策。在RIRs成立后分配的IP地址被称为非遗留IP地址。如果你的IP地址块是由RIR分配的,你就拥有非传统的IP地址。在如何使用和转让你的IP资产方面,你要遵守你的区域注册机构的规则。
关于如何使用IP资产的政策创造了一个互联网管理的结构。然而,这些政策有一种非竞争性的趋势,并扼杀了企业的发展。
你应该拥有你的IP地址吗?
拥有你的IP地址意味着:
- 你的IP地址不能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被剥夺。
- 你有权利在你认为合适的时候出售或转让你的IP资产。
关于你是否应该拥有你的IP地址的问题,似乎RIRs不同意。除了作为记录保存者之外,RIRs还希望保持他们对政策制定和互联网注册的控制。一般来说,RIRs认为,IP地址不是可以买卖的资产。
一些区域注册管理机构认为,他们是唯一有能力和专业知识来管理知识产权资产的机构。尽管区域注册管理机构允许转让和出售IP地址,但这种交易仍然受到区域注册管理机构的限制。
然而,许多区域注册管理机构承认,所有权的转让是解决IP地址稀缺问题的一个必要办法。只要满足某些条件,一些区域注册管理机构允许这种转让。APNIC的这项政策就是一个例子。
一些专家认为,IPv4所有权是有益的,因为这些资源已经达到了枯竭的程度。能够出售和租赁IP地址将为需要连接到互联网的企业带来新的机会。
重新获得未使用的IP地址
虽然世界上的IPv4正在耗尽,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些资源中几乎有一半仍被遗留的所有者使用。RIRs为回收未使用的传统地址做出了努力。
许多囤积了大量这些稀有资源的组织因担心失去这些资源而拒绝宣布其所有权。最终,RIRs对其成立前分配的IP地址几乎没有控制权。
虽然传统的IP地址仍然无人认领,但对你的IP地址拥有更多的权利可能会缓解IPv4耗尽的一些压力。
总而言之,世界上的IPv4正在耗尽。然而,大多数传统的IPv4仍未被使用。给予企业拥有其IP的权利,并在他们认为合适的时候转让所有权,可以帮助缓解IPv4枯竭带来的问题。